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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套路贷”团伙覆灭 被害人含39名在校大学生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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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4 20: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的挺后悔自己高中没好好学习,自己曾是湖北八校之一的学生,毕业之后看着自己的同学不是985就是211,也许当时可能觉得没啥差距,但是真就一本管学习,二本管纪律,三本管卫生,985大学的教学模式和方法以及教育资源,真的不是二本,三本可以比的,希望大家都可以好好学习,我个大学生看个这个,快感动死了。
杭州4月25日因陷入“套路贷”,多名大学生退学、休学甚至自杀……25日,发放“套路贷”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的12名被告人涉黑案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涉及被害人47名(其中在校大学生39名),涉案金额共计291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0月,被告人胡某某伙同麻某某等人通过网络平台经营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校园贷”业务。2017年8月,胡某某等人租赁房屋,并雇佣多名业务员经营线上房贷业务,并与鲍某某等人于2017年10月共同成立公司,进一步开展经营,开始开展针对在校大学生等年轻人的“套路贷”业务,并开发了“凭证云”软件,为实施“套路贷”积累客源。

该团伙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中介许某某等人介绍,长期盘踞在杭州下沙高教园区等地,向在校大学生放贷,诱骗被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并以制造资金走账流水、假借“平账”垒高借款数额进而“爆单”催讨等手段,向在校大学生等实施以“套路贷”为主的违法犯罪活动。

而后,该团伙以非法拘禁或威胁恐吓、上门催讨、“谈判”“协商”为名向家长逼要“高额欠款”等手段,获得财物以支持该组织运转,并将利润投入“套路贷”犯罪活动,进一步敛财。

法院认为,以被告人胡某某为组织者、领导者的犯罪组织系人数众多、组织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联系紧密、结构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对杭州下沙高教园区等地大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恶劣影响。

最终,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对12名被告人进行宣判。其中,被告人胡某某多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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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24岁还在读大三的老阿姨,给大家一个忠告,一定一定要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你只有真正经历过了,才知道没有学历,你甚至连一个机会都得不到。我现在专升本上了大学,在我专科实习的时候,我有一个同学特别优秀,基础很扎实,带他的老师也很喜欢他,但就因为他是专科毕业,最终没能留在那里。而且考研,有很多学校是明确专硕不收专升本学生的(就我的专业来说),只能考学硕。没有一个本科学历真的很难,尤其是在我们都是普通人的情况下。即使你现在很迷茫,但你也必须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这样后来你希望改变,也比由专科挣扎轻松得多。大家现在都还很年轻,珍惜你们现在无尽的可能性,我已经因为自己的选择,失去了很多机会。以我为鉴,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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