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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热点卖出3年的房屋还能要求拆迁补偿款农村买卖房屋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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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0 08: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的挺后悔自己高中没好好学习,自己曾是湖北八校之一的学生,毕业之后看着自己的同学不是985就是211,也许当时可能觉得没啥差距,但是真就一本管学习,二本管纪律,三本管卫生,985大学的教学模式和方法以及教育资源,真的不是二本,三本可以比的,希望大家都可以好好学习,我个大学生看个这个,快感动死了。

但是问题来了,在进行房屋拆迁补偿款商议时,李某主张自己仍旧是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补偿款应归属自己,房屋买卖合同效。那么,作为买受人的张某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为了打开市场,北京拆迁最有名的律师事务所不断的提升业务发展的能力,为其塑造卓尔不凡的品牌形象。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4488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效。宅基地使用权对应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流转。

本案中,张某并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不能取得涉案宅基地使用权。而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李某处分房屋的行为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变动,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房屋转让协议应当认定效。

【拆迁补偿款的归属】

在确定合同效以后,需要进行明晰的事项包括原房屋及其价款的归属、张某对于后建设和翻修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的补偿问题。

房屋及购房款。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效后,涉及到的财物应当予以返还,法返还的情况下进行折价赔偿。

因此李某应当将20000元购房款返还给张某。本案中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的际价值发生了极大变化,因此如果全部房屋拆迁安置权益都属于李某,那么张某基于房屋增值部分的可得利益将遭受损失,所以房屋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应当再进行分配。

后建设的房屋及翻修部分。张某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是自己后来修建以及翻修的,补偿费用由张某享有。

房屋增值部分。这部分的利益分配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因此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张某、李某二人依旧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进行交易,双方都存在过错,应当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分配;

其次,张某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清价款同时际占有房屋,而李某是在得知房屋有拆迁利益后才对买卖当时的约定反悔,要结合诚信用原则,将拆迁利益更多的倾向于归属张某一方。

比较后,在明拆迁律师提示大家合法转让宅基地上房屋的几个关键要点: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作为一个24岁还在读大三的老阿姨,给大家一个忠告,一定一定要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你只有真正经历过了,才知道没有学历,你甚至连一个机会都得不到。我现在专升本上了大学,在我专科实习的时候,我有一个同学特别优秀,基础很扎实,带他的老师也很喜欢他,但就因为他是专科毕业,最终没能留在那里。而且考研,有很多学校是明确专硕不收专升本学生的(就我的专业来说),只能考学硕。没有一个本科学历真的很难,尤其是在我们都是普通人的情况下。即使你现在很迷茫,但你也必须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这样后来你希望改变,也比由专科挣扎轻松得多。大家现在都还很年轻,珍惜你们现在无尽的可能性,我已经因为自己的选择,失去了很多机会。以我为鉴,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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