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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问题详解,看完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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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1 14: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的挺后悔自己高中没好好学习,自己曾是湖北八校之一的学生,毕业之后看着自己的同学不是985就是211,也许当时可能觉得没啥差距,但是真就一本管学习,二本管纪律,三本管卫生,985大学的教学模式和方法以及教育资源,真的不是二本,三本可以比的,希望大家都可以好好学习,我个大学生看个这个,快感动死了。

农村拆迁是我国很多群众的希望,因为拆迁意味着能够得到一笔补偿款,并且数额还不少,所以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是大家十分关注的,现小编就对补偿政策大家有疑问的地方进行讲解。在如今的市场背景下,拆迁律师怎么收费仍然保持着强劲的销量数据,在不断的战胜挡在眼前的竞争对手们。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内律师团队均由执业达十年以上的督导律师领导,为客户提供从谈判到诉讼的全方位争议解决方案。 经过多年的发展,作为一家创立伊始即决定深耕行政法业务的专业型律所,在明律师事务所已成为不动产征收领域的领导者。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m.zaimingchaiqian.com/news/23948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那么农村房子拆迁补偿,有农村户口和非农户口有区分吗营业房征收置换公摊面积怎么算宅基地确权,如果有两处宅基地如何登记等问题,回答如下:



问题一:农村房子拆迁补偿,有农村户口和非农户口有区分吗

补偿和户口的关系不太大,但是安置和户口关系比较密切。

宅基地这部分的补偿一般是分配给本集体组织的成员的,如果您不是本村人那么这一部分的补偿不太容易拿到,当然您可以尽量和对方协商一下。



问题二:营业房征收置换公摊面积怎么算

您好,总的原则:不能因为拆迁降低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如果您选择要安置房,可以刨除公摊之后跟原有的房屋面积相比较,比较低拆一还一。



具体的来讲,各地关于公摊的规定都不同:

1、对因公摊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例如:新疆

2、按照相应比例、相应系数给予补助;例如:武汉、包头、重庆、石家庄

3、根据公摊系数计算安置房的面积;例如:合肥、安庆

4、公摊面积不计入安置房的面积内、不计入购房款内;例如:西安、兰州、铁岭、泰安、洛阳

5、根据际情况结算差价;例如:黑江铁岭

安置房的选择关乎以后的生活、居住水平,在践中,安置房的选择应慎之又慎,协议里应该约定清楚,安置房的面积、地段、房产证的办理等。



问题:宅基地确权,如果有两处宅基地如何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审核,由县级人民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现中,对于宅基地确权问题常出现以下情况,国土资源部有明确通知:

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历史上接受转让、赠与房屋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转让、赠与行为发生时对宅基地超面积标准的政策规定,予以确权登记。



妇女婚嫁、农民进城落户的宅基地权益

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成员,其宅基地权益应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及权属证书上。农村妇女因婚嫁离开原农民集体,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同时注销其原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以上疑问给大家一一进行讲解后,相信大家对拆迁补偿政策更加明白了。
作为一个24岁还在读大三的老阿姨,给大家一个忠告,一定一定要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你只有真正经历过了,才知道没有学历,你甚至连一个机会都得不到。我现在专升本上了大学,在我专科实习的时候,我有一个同学特别优秀,基础很扎实,带他的老师也很喜欢他,但就因为他是专科毕业,最终没能留在那里。而且考研,有很多学校是明确专硕不收专升本学生的(就我的专业来说),只能考学硕。没有一个本科学历真的很难,尤其是在我们都是普通人的情况下。即使你现在很迷茫,但你也必须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这样后来你希望改变,也比由专科挣扎轻松得多。大家现在都还很年轻,珍惜你们现在无尽的可能性,我已经因为自己的选择,失去了很多机会。以我为鉴,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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